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溥仪文绣离婚事件始末
不料,文绣在林大律师眼前,却放声大哭,并说了以下的一番话:
“林律师,我直至如今,仍然是处女之身,九年了!受尽了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的虐待,现在我也是没有办法了,我也只能找律师,依法维护我应有的人权!”
文绣提出溥仪应尽丈夫的义务、和自己过夫妻生活的这种要求,溥仪是无法满足的,理由很简单——不是不愿意,而是因为溥仪身体有病,他办不到。
所以,林律师从中斡旋,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。
当年秋天,文绣在天津向法院递交了诉状,正式起诉溥仪,要求离婚。
不久,双方通过庭外和解,达成了和解和离婚的协议。依据这份协议,文绣和溥仪断绝一切关系,溥仪需要一次性向文绣支付55000元作为赡养费,而文绣作为代价,则答应终身不再嫁人。
为什么溥仪在离婚协议上要求文绣终身不再嫁人呢?因为文绣毕竟是皇室的妃子,妃子若下嫁给平民,将有损满清皇室的脸面——溥仪是这样认为的。
旋即,在一群遗老的怂恿下,满清皇族也宣布正式废除文绣“淑妃”的封号。文绣从此,成为一介平民。
这件事还有一个尾声:在这个事件当中,文绣的一个名叫“文绮”的远房兄弟,写了一封信、登报对文绣进行指责,公开信的原文是这样的:
“蕙心二妹鉴:顷闻汝将与逊帝请求离异,不胜骇诧。此等事件,岂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?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载,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。且漫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,即果然虐待,在汝亦应耐死忍受,以报清室之恩。今竟出此,吾妹吾妹,汝实糊涂万分,荒谬万分矣!”
这段话翻译成现代中文,是这个意思:
“我近期突然听说你要和溥仪离婚的事情,我觉得十分惊诧,我们家是个传统的家庭,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情?我们家受到满清皇室两百多年的恩惠,祖宗曾经一连四代担任一品大官,而且我听说溥仪也没有怎么虐待你,退一步说,就算他是虐待了你,你宁死也要忍受、以报答满清皇室对我们家的恩情,你今天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来,我的妹妹啊,我的妹妹啊,你真的是太糊涂了,太不像话了,太荒谬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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