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,在陕西省临潼骊山有一座人祖庙,庙里面仍供奉着女娲。这里每年要举行两次祭祀,一次在农历3月3日,一次在农历6月15日。当地的人们又把这两次庙会称为“单子会”.很多不育的妇女往往趁庙会之时,夹着床单,怀里藏着布娃娃,先到骊山的人祖庙给女娲烧香许愿,然后再偷偷地夜宿附近的树林中。附近各村的青壮年男子,在晚饭后也多上山,遇到这些不育的妇女,便可就地同居。次日清晨,这些妇女回村时,只能低头走路,不可回顾,否则会“冲喜”.
为什么在中国远古时兄妹可以通婚呢?这就要从人类最原始的婚姻状态说起。人类最初是没有婚姻和家庭观念的。最初人类的两性关系是杂乱的,随着古人采集、狩猎经济的发展,古人们在劳动中开始按照男女、年龄进行分工,他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进步。父母开始不愿与自己的子女发生两性关系,最后人类终于排斥了杂乱的两性关系,发展成比较固定的血缘群团,又称血缘家庭或血缘公社。它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,又是一个内部通婚的集团。在这里面开始不许祖辈与少辈之间、双亲与子女之间发生两性关系,而却允许兄弟姐妹之间互相通婚。这种血缘群婚在人类发展史上经历了以百万年计的漫长岁月,据人类学家考证,在我国发现的云南元谋人、陕西蓝田人均属于分类学上的直立人阶段,他们大致都处于血缘公社时期。
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,如纳西族、傣族、苗族、侗族、壮族、黎族、高山族等,现在还都流传着兄妹通婚的神话。此外,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,现在还或多或少地保留着血缘婚的残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