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思邈在《千金方·房中补益》中提到:“昔黄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……能御十二女而不复施泄者,令人不老,有美色。若御九十三女而自固者,年万岁矣。”这恐怕是中国最古老的性滥交故事了。 中国古代的性滥交,多发生于宫庭、青楼之上,王孙公子与富贾豪绅之间。如汉武帝“能三日不食,不可一日无妇人”,宋度宗“一日谢恩者三十余人”,《宋裨类钞》云:“欧阳修间居汝阴时,二妓甚颖”,孔尚任“闲陪簇簇莺花队,同望迢迢粉黛围”,明代有一本《梅圃余谈》云:“近世风俗淫靡,男女无耻。皇城外娼肆林立,笙歌杂沓;外城小民度日难者……”等等,都是古代性滥交的真实再现。 关于性滥交,古人也是有态度的。 反对者:必须彻底禁止。 他们认为,性滥交乃是纵欲淫乱,“不仁丧义”,所谓“万恶淫为首”,态度之坚决,不言而喻。有人还总结出“邪淫十二害”,非常具体:一害人天伦,二害人名节,三害名声,四害门风,五害生命,六害风俗,七害心术,八害阴骘,九害名利,十害寿命,十一害祖先,十二害妻子。 佛家有“勿淫人之妻女”之戒,“淫为众恶之门,古来英流才士,因此遭冥谴、犯王章、捐躯命、覆宗祧者,何可胜算!其所以看得破,忍不过者,止因爱心大浓耳。当淫心勃发时,纵律之以名教,惕之以鬼神,惧之以果报,彼但顾目前之快乐,谁知日后之苦辛。余于少年,曾犯此病,痛自刻责”。 医家也是反对者。如明代陈司成在阐述他著《霉疮秘录》的原由时,特别提到不忍看到他人断子绝孙的惨状:“余家世业医,自高祖用和公至不佞,已八世,方脉颇有秘授。独见霉疮一症,往往处治无法,遂令膏梁子弟,形损骨枯,口鼻俱废,甚则传染妻子,丧义绝育,深可怜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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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三种态度看待性滥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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