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内尚有瑜、晋两老妃,不肯出宫,还有瑾妃的灵柩在内,瑜妃指着哭泣,其时停在慈宁宫,不能急切解决,仍由宫监看护着。
说到宫中物品公私之分,国务院议决:组织一个善后委员会,派委员七人来处理;其委员由政府派五人,清室出二人。当时由鹿钟麟与宝熙商洽。
宝说:“清室只出二人,似嫌太少。”意似不大公允。
鹿说:“如虑照料不周,还可以加推二人以备咨询,或者不至于照料不周。而况政府的目的,仅仅重在取消帝号,其他方面,尽有商量余地,不必过虑。”
宝熙答应了,并且要求了两事:一、现有太妃二人尚在宫内,其所有宫眷人等出入买办食品一切,不能不随时出入神武门,请让门卫放行。二、宫中妇女还留着不少,老太妃亦在病中,请不要惊扰了她。其实这是在为收拾细软金珠做准备。鹿钟麟对于第一项答应了,印备戳号传知守卫;第二项也含糊应许,随即要求查验各宫。宝熙亲自引导,又于妇女所居之一二处,要求暂免查验,还要给些面子保持他们的尊严,自然是为了掩护他们的财宝。
于是鹿钟麟、张璧、宝熙、耆龄等四人开始查验:先由隆宗门(乾清门之西),进内右门到养心殿是溥仪的寝宫,他革新了,许多陈设国粹文具、周鼎、商彝之属大致变换了洋式摆设及东安市场儿童玩具。回廊曲折,还有千盆以上的傲霜残菊,满满地在台阶上陈列着。折北转入龙光门,又转广生右门。
溥仪妻、皇后住的地方叫做储秀宫,有乾隆题的匾额,写着“翔凤为林”四个大字。再转后殿是丽景轩,院内也都陈列着盛开的盆菊,宫门是溥仪夫人出宫时封锁了,玻璃窗内,还有吃残的苹果,可怜从此与窗外的*,一样干枯了。
再进为敷华门,入长春宫,也是溥仪常常居处的地方,也封锁了,陈设都相当整齐。由此东出进凤彩门,就是乾清宫了,此殿九楹,高耸独特,为内宫的正殿,与外廷保和殿相连,殿东各宫,没有人住,早已荒废着。在当时宝熙诸位遗老目光之下,对故宫这般光景更不免有禾黍之感吧?这一日的检查,就在此地告终。
反响来了!溥仪出宫的消息,传到了天津,一般前清的遗老,天津的寓公,当然要诚惶诚恐,震骇起来。他们也召集一起开了会议,推定了铁良、升允、袁大化、罗振玉等口口声声要到京城来抗议。实际呢?没来,算了。
段芝泉(祺瑞)听到这个消息,不得不做点面子,要表示不满,他打了一个电话给当局:
(上略)顷闻皇宫锁闭,迫移万寿山等语,要知清室逊政,非征服比,优待条件,全球共闻。虽有移住万寿山之条,缓商未为不可。迫之,于优待不无刺谬,何以昭大信于天下乎?望即从长议之可也。(下略)
我们望文思义,他的软脚蟹姿态已经一目了然,也是做个虚样而已,不必深究,所以也就没有下文。
清室的全体,留恋着故宫,实际是留恋着那些财宝,这是不言而喻的。虽然有些人,还在想复辟,也无非怀着再得一批财宝的迷梦。
两个老妃,就是最现实的代表。两个老妃,他们叫做太妃,都是同治的妃子。瑜妃徽号叫做“敬懿”,住在太极殿;晋妃徽号叫“荣惠”,住在重华宫。她们虽然叫“懿”、叫“惠”,实在都只能叫“贪”。她们为那一些私财,死也不肯走。
鹿钟麟敦促溥仪催逼,两个老太婆只是不动,她们说太极、重华两宫就是她们的死所,倘要行强,只有跳井。并且声言“已经绝食了”。天晓得!
政府方面也不客气了,如不服从,要强迫移住西偏殿,以便看管。并将乾清宫、养心殿、长寿宫等处,先派国民军看守,不许任意出入。
一径僵持着到了12日上午,又集合了五组,查察全宫。中路的宫殿,早就查封了;还没有封完的,计有重华宫、太极殿、寿康宫、内务处等处。到了下午二时,鹿、张又请了清室代表绍英等,在神武门会谈,请他们两位老妃赶快搬出,并先并居一宫。一面准许他们清室一向所积聚的大内藏银,全数发还。这是对两位太妃的示范。
《清室善后委员会组织条例》发表了:
第一条国务院依据国务会议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议决案,组织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,分别清理清室公产、私产及一切善后事宜。
第二条委员会之组织:委员长一人,由国务总理聘任;委员十四人,由委员长商承国务总理聘任;但得由清室指定五人。
监察员六人,由委员公推选任。国务总理得就委员长、委员中指定五人为常务委员,执行委员会议决事项,各院部得派一人或二人为助理员,辅助常务委员分办各项事务。委员会得聘请顾问若干人,就有专门学识者选定之。委员长、委员、监察员、助理员及顾问均系名誉职。
第三条委员会之职务:
(甲)清室所管各项财产,先由委员会接收。
(乙)已接收之各项财产或契据,由委员会暂为保管。
(丙)在保管中之各项财产,由委员会审查其属于公私之性质,以定收回国有或交还清室;如遇必要时,得指定顾问或助理员若干人审查之。
(丁)俟审查终了,将各项财产分别公私,交付各主管机关及溥仪之后,委员会即行取消。
(戊)监察员负纠察之责,如发现委员会团体或个人有不法情事,得随时向相当之机关举发之。
(己)委员会办理事项及清理表册清单,随时报告政府并公布之。
第四条委员会以六个月为期,如遇必要时得酌量延长之。其长期事业,如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工厂等,当于清理期内,另组各项筹备机关,于委员会取消后,仍赓续进行。
第五条委员会办公处设于旧宫内。
第六条委员会所需办公费,由财政部筹拨。
第七条委员、监察员、助理员之审查规则及议事细则及办事细则均另订之。
本条例之修正须经委员会多数议定后呈由国务院公布之。
条例既经订定,事务须积极开展。李石曾、鹿钟麟、张璧等又约集了清室方面的绍英、耆龄、宝熙等在神武门内开谈话会。绍英等所急需的,自然是钱,于是提出了“生者须养”、“殒者须安”的要求,急待用款,说是:“宫内所有藏银十余万锭,请即日发还。”会议允许了。因为那天是星期,定于翌日午刻约同银行方面派人入宫秤点银锭份两运出,换成现银元交清室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