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读西汉的史料,时常会产生疑惑,为什么是在西汉这个朝代,黄金的货币性如此凸显?在其前后,乃至如今,黄金更多的只是作为一种投资、装饰或者宝藏的财富而已。要解决这个问题,就不能不提到西汉的货币制度。
西汉的货币制度极乱,从刘邦建汉之初(公元前202年),到汉武帝元狩五年(公元前118年),铜钱的形制重量均不统一。起初是钱小如榆荚的“荚钱”,约重三铢(古代重量单位,二十四铢等于旧制一两);后来在高后二年(公元前186年)改为八铢钱,4年后又改回重三铢的五分钱;至元狩五年,铜钱的重量就一直在三铢或是四铢之间游移。加上民间私铸盛行,各郡国钱形不一,市场上用的钱十分混乱,民间的烦苦可想而知。此时的黄金,正如1948年前后国民党政府法币大贬值时吃香的洋银,是西汉混乱币制下以自身天然货币属性跻身市场的“救命稻草”。换句话说,正是西汉混乱的币制,才使得作为上币的黄金重要性不言而喻。无怪乎清代学者沈家本曾说,汉代“凡物之平价皆当以黄金为程”,这从另一侧面说明了汉代铜币信用差的状况,稳定的黄金才足以成为权威的价值尺度。
黄金在汉代到底能买些什么呢?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史学研究所的王刚曾进行过专门的研究,他根据出土的“居延汉简”及成书于汉代的《九章算术》、《汉书》的记载,以一斤黄金为基数来折合其他物品进行换算,计算出来西汉中后期一斤黄金能买1250个竹、或1250斤猪肉、或25匹布、或40只羊、或142只鸡。如果买粮食,一斤黄金可以买50石,按照《墨子·杂守》中“日二升、三升、四升”的吃粮记载,以一天吃4升计算,大致可以吃1250天,即三年左右。也就是说,在西汉一斤黄金能购买一个人三年的口粮。
黄金的巨大购买力,对人们而言也意味着巨大的诱惑。加上黄金价值稳定、携带方便的优点,西汉上至皇帝、下至平民,都对黄金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—对皇帝及政府而言,足够多的黄金是金融安全的后盾;对普通民众而言,黄金更是安身立命的保障。
仍然拿前文提到过的“酎金”制度来说,这一每年强制性交纳给国家用于祭祀的金子算起来会有多少呢?也有学者算过这笔账:政府规定诸侯国要按人口数来计算酎金的数量,每1000人上缴4两黄金,不足1000人的小诸侯国也按4两算。其中中山国的人口最多,为66.808万,需要交纳2672两黄金。加上其他诸侯国的酎金数,西汉政府每年可得黄金1500余斤。再加上列侯的酎金,仅“酎金”一项便可得黄金1600斤左右。这还不包括通过罚金、没收财产等等手段所得到的黄金。因此,皇帝每年的敛金量绝不在少数。新朝王莽疯狂敛金六七十万斤的事情,就更不在话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