麟趾金,1973年出土于河北定县西汉中山怀王刘修墓,是仿造麒麟的脚趾铸成。它们的出现,都源自汉武帝所遇到的几件奇事—在郊游陇山之际,居然捕获了一只浑身纯白的麒麟,而此时敦煌又传出了出现天马的消息,于是笃信祥瑞的汉武帝将铸金改为麟趾和马蹄的形状。
只流通于上层社会的“上币”?
如此大量的黄金,除了前文提到的皇帝赏赐大臣之用外,还能做什么?我们不妨先来看几则故事:
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武帝刘彻十分不高兴。此前,他很赞赏齐国国相卜式攻打南越的请求,但对他鼓励性的嘉奖其他诸侯却没什么反应。一天,他正在宫殿内踱步,主管皇室财政的少府有人来报,说是今年各诸侯王送来的祭祀用“酎金”已到。刘彻略一思考,便叮嘱来人严加审核诸侯们上交的金子。最终有106名侯爵因为金子成色不足而丢失了爵位,连同丞相赵周,因没有及时检举揭发,也被判处死刑。
汉武帝的妹妹隆虑公主多年不育,年纪很大时才有了独子昭平君。隆虑公主对昭平君宠爱之极,但她深知被自己惯坏的儿子终有一天会惹出祸端,于是在她临死前留下了黄金千斤、钱千万为昭平君预赎死罪。当时,汉武帝答应了她。
《管子·轻重》是西汉时的作品,其中记载道:由于政府垄断了食盐的生产,禁止民间煮盐,所以盐价一下子增长了十倍。有人将盐运到不产盐的梁、赵、宋、卫、濮阳去卖,得到了黄金一万一千余斤。
从这些故事看来,西汉的黄金用处不少:可以用于交政府的酎金、替人赎罪,以及在商品贸易中买卖等等。经济史专家傅筑夫还例举了汉代用金的其他方面:“计值用金,祭祀用金,交易用金,赏赐用金,赌赂用金,罚款用金,赎罪用金,举凡货币所具有的职能,如价值衡量,交易媒介,权力收授,财富贮藏等,几无不用金。”如此一来,数量巨大的黄金,在汉代成为了一种称量货币。
的确,《史记·平准书》也有记载:西汉“货币分为两种:黄金,以镒(古代计量单位,合20两)为单位,是上币;铜钱,是下币。而珠玉龟贝银锡之类,属于器饰宝藏,不是货币”。何为上币?有人认为是专供上层社会使用的货币,而铜钱多为下层社会使用,所以被称为下币。不过,下层民众用金的例子也是不乏记载的,如前文所述的卖盐得金的故事,以及《史记·张释之冯唐列传》中说有一个百姓对文帝造成惊驾而需处罚以黄金,都能说明黄金并不是上层专用。“上币”的“上”字解释为“崇尚使用”可能更为妥当。